2008年7月12日 星期六
小小大同世界 , 有祂為王不是夢 !
家,除了被家人丟棄、遺忘的人外,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家的定義是什麼?現在,已有許多人為家做了「新的定義」,忘掉老祖先和在聖經裡的定義了,於是,許多人受苦,而這苦就是來自家人間忘了如何彼此相愛。聖經中350處提到家族,可是現代人大都忘了這名詞,以為它是過去式,認為家人可以是除掉家族以外的人,往往家人成了狹義的名詞,僅是同住在一起的父母、子女甚或只有自己選擇性認定的人口而已。除非特殊團體,有共同目標而選擇一起生活的獨身者家族,如男女修會另有會規外,家不該如此被定義!骨肉親人應是生命中第一個愛的團體,這是天主白白送給我們的人脈關係第一筆存款,而這個有愛的團體是應該隨生命成長累進的。
願全能的天主祝福你,使你生育繁殖,成為一大家族。願天主將亞巴郎的祝福賜與你和你的後裔,使你承受你所住的地方,即天主賜與亞巴郎的土地作為產業。」創 28.3-4
因為他要成為一強大而又興盛的民族,地上所有的民族,都要因他蒙受祝福;何況我揀選了他,是要他訓令自己的子孫和未來的家族,保持上主的正道,實行公義正道,好使上主能實現他對亞巴郎所許的事。」創 16.18-19
上天下地的一切家族都是由祂而得名── 求祂依照祂豐富的光榮, 藉著祂的聖神,以大能堅固你們內在的人。弗3 .15-16
若瑟因為是達味家族的人,也從加里肋亞納匝肋城,上猶大名叫白冷的達味城去,好同自己已懷孕的聘妻瑪利亞去登記。路 2.4-5
吾主上主這樣說:「當我把分散在各民族中的以色列家族聚集起來時,我要在異民前,在他們身上顯示為聖:他們要住在我所賜予我僕人雅各伯的地域內。則 28:25.
禍哉,那些在床上籌劃不義,圖謀行惡的人!因為你們手中有能力,一到天亮,就去實行。他們想要田地,便去霸佔;朼想要房屋,便去奪取:以暴力對付業主和他的家族,物主和他的產業。為此上主這樣說:「看,我正在為這一家籌劃災禍,致令你們不能縮回你們的頭頸,也不能挺身前行,因為那是一個災禍的時刻。」米 21-3.
......整本聖經350處談到家族,天主祝福、降禍大都以家族為單位。
外頭各行各業大都有威震一方的大老,可以是該行業標竿;一個國家、團體也必有其首領;一般家長常是父母,家族長老則是家族中排行較老、大的人物。一個安和樂利的團體、家族一定有一個領導,他是誰?為什麼可以使那團體、家族持續不墜?我是一個家庭主婦,視野不大,說不出大道理,可是,從經歷過兩極化的兩個家族成長,使我可以分辨誰可以是使家族持續成長、永恆不墜的王!為光榮天主將我親愛家人獻醜於眾人前,奉獻出我們的不堪,有如背著自己的十字架隨同基督再走一趟走向 髑髏山的路,只為 協助更多和我們一樣的可憐人看見愛在家族中應有的位置,以此感謝天主放置於我生命中的所有,但求賜我生命的天主,因此讓基督重新復活於所有家族,更求天主垂憐!給我生活中的兩個家族因此能更確定信仰而能成為祂的光榮。
從小,家住鄉下家教算是嚴謹的,有許多自小就耳濡目染的規範,家族中長輩很多,我也不知道家族裡誰才是真正大老,但每一代似乎有一個人是「孩子頭」,他好像是首領,可是後來仍發現他也不是老大。我的原生家族有十幾代數百人了,不是全住在同一處,是以新竹的寶山為中心點,有的在附近,有的住很遠,似乎全省,甚至國外各地都有,從有記憶時便常隨母親探望家族中老人、長輩,有時父親也同行,有時更是全家出動。我有八個兄弟姊妹,記憶中全家一起行動的場面很壯觀,家中我排行中間,上有二姊一兄,下有弟妹兩雙。那時候,交通不便,總要先步行許久才能有車坐。去親族長輩家探視,按規矩不能兩手空空,鄉下人嘛就會準備許多可以做為拌手禮的禮物,有時是農產品米呀、雞呀、家中特產的菜等等,有時只是裝了金錢的紅包袋、有時是中藥補品,有時是衣物、布匹、生活必須品,不一而足,反正,父母就是事先知道誰家該備何種禮物較恰當,而且媽媽總說送禮物要送自己覺得滿意的才可以,而且是他們正需要的東西更好,可是有時,我也覺得奇怪,媽媽對青草藥再行,她竟可以事先晒乾一些草給某些老人家,而她的這項服務總也受到盼望和歡迎。記得年幼時曾問母親我們到底有幾個「阿太(曾祖輩)」,總覺得常到不同的、老老的「阿太」家,後來隨著時間消逝一個個「阿太」不見了,記憶中是「阿太」漸少,去探望的變成某某公、某某婆.....而不時還有家族大集合,年齡較大時喪事一定要到,這時我才明白有些哀傷的事,小娃娃不得參與,....我不知道誰規定了這許多工作,父母在新竹鄉下種田時是如此,後來,搬家到桃園也這樣,最後,住到新竹市仍是這樣;直到母親病了,換成常常有來自各處的親人「輪班」來訪,也是帶來許多物資,最重要的是他們總花許多時間陪伴,....我才慢慢理解他們全是我有血親關係的家族人,我們彼此有聯繫,確實「輪班值勤」愛的探訪。
難怪結婚前老公唯一的要求竟是:「可否減少走訪親戚?婚禮可否簡化?」他所看到的我是原就聽說的:我們家人走訪親戚走的很勤,親戚很多,他說一切照規矩,他會吃不消。的確如此,婚喪喜慶向來是家族大集合的日子,禮數也多。那時,我雖不十分明白他為何如此要求,還是央求父母同意,於是,我們參加市政府辦的集團婚禮,簡單而尚稱隆重的婚禮使我成了家族傳統的破例,那時母親已中風了,沒有通知家族人,只有自己親手足參與婚禮,因為這事,父親被家族人「關切」了好一陣子,而我也許多年不敢回去參加家族聚會。後來,我投身新家庭,方才慢慢理解老公為何如此要求,他的原生家庭在這塊土地上著根不深,沒有許多長輩,他的親人長輩只有父母雙親和姊夫那邊的姻親長輩,而孤兒寡母背景長大的婆婆個性有些特別與他人互動較少,和同時來台的眷村鄰居「很時髦、很現代」:彼此來往不密切,甚至可以說是各掃門前雪,大家的生活習慣似乎謹守河水不犯井水的界線,和我原生家庭的確不同,年青時不以為意,母親也教我要「嫁雞隨雞」,依他就是了,我也高興省了不少時間。只是,年歲漸長,越來越發現不妙。以前,知道大家族中有明確的輩份尊卑之分,手足要彼此互助,好像誰也沒有老大的特權,父母給我們的教導是長輩皆尊親,對待長者要像對待自己父母,不可越矩,晚輩都是家族命脈要疼惜他們像己出,長幼有序規矩很多,父母常叮嚀,其他長輩也不時耳提面命。可是,在夫家,誰都可以是老大,父母兒女好像很「民主」,誰有理誰就可以大聲說話,得理者必然占上風,兄弟姊妹成了家之後,可以各自為政建立自己的王國,少有往來,婆婆為要兒女回家探望,什麼看家本領都用過,有幾次在我尚未長大的兒女前打電話向小叔小姑哭訴根本不存在的戲碼,孩子很生氣,我無法跟孩子說明白事理,兄弟姊妹有糾紛公公婆婆無法裁決,偶有金錢糾紛竟上法院求公平裁判,反正誰強誰就是老大,彼此誰也不服誰,互相沒有信任,在此生活不及百年的一家人,可以為個人利益無法共融,為求個人權益可以骨肉親人「四散」,....完全沒有家族必須遵行的規範,在這裡「家人」是人人可以另行定義,而非因血緣天定。在明明是一家人的關係卻生活有如外人的家族中,我看到早年用心疼愛子女,晚年卻沒有安全感的年老公公、婆婆,很心疼他們,起初他們以為金錢才是依靠,後來金錢卻成了綁縛他們的劊子手。我常反省:如果同樣的事發生在我原生的大家庭中,誰會是真正老大?誰可以主持公道?
想了好久,我們家祥和寧靜少有紛爭,我卻想不出誰是老大!我們似乎誰也不是老大,祖先兄弟倆從大海彼岸聯袂來台,從此一家人十多代、已數百人和平共處約二百多年了吧!生時共一棧,死後共一墳,執行得很澈底,生時共同祭祀的祖先牌位只一個,上面就只寫「〤氏歷代祖先」,祖墳也不分軒輊,新喪的家人經六七年後撿骨,便分別放入來台祖兄弟倆的墳,墳頭上沒有標名誰曾豐功偉業,誰是突出的大人物,全只是全家族人共有的「〤氏歷代祖先」,我從不懷疑我們生是一家人,死是一家魂的說法;記得兒時看到每一次的掃墓或祭祀非常莊嚴謹慎,必然會由族中長者唸唱各代祖先〤〤公,雖然各代祖先只唸某某公為各代代表人物,可是,我們家族一點也不用為爭奪女權而傷神,因為,平日生活中,家中女人是必然被保護、尊重和照顧的,所有家庭、家族大事,女性可以建議、協助,付出行動的一定是每一個小家庭的男主人,家族中男主外、女主內的謹守分際,規矩井然有序,所以,印象中我從沒見過家人不分老少臉紅脖子粗的大聲說話,所以,入了社會有一次跟同事說印象中我的母語沒有罵人的字眼,她們覺得奇怪,後來有一個能說同方言的人才打破我的認知,因為我們常是一聚集就聊不完、笑不完,我沒有見到過爭執、漫罵的場面,我們很喜歡跟家人聚集,我們有說不盡的趣事,長輩最愛說的是晚輩兒時趣事,我們家族大人口多,同一個孩子看在大家眼裡總可以說出許多不同見解;我們大都不住在一處,又生活於各行業,所以也常可以聽到各種新鮮事;若不刻出席家族聚會,往往大家會相約一起到其住處探訪關懷,所以,家人很看重家族聚會。以前,婚喪喜慶似乎都回老家舉行,而老家公有地及房舍和家族人口一樣一代代?加,後來,這些大事改成可以在各自住處舉行,於是,公祠一大片家園因位居鄉間成了小空城,自動升級成為家人備而不用的「別墅」,由住附近的家人自動協助管理,除了定期祭祀、掃墓時會人滿為患,沒得住宿外,隨時歡迎我們所有子孫回家住上幾天,可是,像我這個較少回家的子孫得能說出幾個尊親長輩名字才進得了家門。而我們家有一點「落伍」,我們每次聚集都喜歡在家「辦桌」,不喜歡到餐館、飯店,似乎大家習慣老家共有的回憶,我們家族聚會少有假手外人的情形,所以,媽媽那一輩份的妯娌女性大都可以輕易煮食幾桌酒菜招待客人。我們「辦桌」的一大套家當是家族中共有的,無論到那一家好像都用同一套,而忙裡忙外的也都是家人,連喪葬時佛、道教禮儀的「師公、師父」也是家人,家族的事大家搶著做,好像沒有發號司令的指揮者,動作慢的人大都會覺得不好意思、、、、我實在看不出我們家誰最像老大,若一定要說出個所以然來,可能是那些願意為家人付出較多的人吧!就像我這一代,我們就公推大堂哥,因為,無論什麼疑難雜症,有事找他就對了,他總會幫忙我們的,他是我們一大群小囉嘍共有的大哥哥。可是,前年末他突然無疾而終,喪禮中我才知道我這個大哥在外面竟是「有頭有臉」有不小成就的大人物,然而,他卻是家中第一個被火化的人,理由是「不孝」,因為雖然他父母已雙亡,但父執輩仍有許多長輩,他六十二歲竟突然就不告而別.....。看來大堂哥在外成就不小,但在家族中也不足稱老大。
老公在家排行老大,我要求他像個老大,公公病了,他要試著管管這沒了規範的家族,別讓家人四散,為兒孫保住人脈銀行第一筆存款,這時他卻推說大姑才是老大,而大姑有自己的家庭。於是,我就想,人人是老大和怎麼也找不出老大的兩個家庭中誰才該是真正老大?誰能為我主持公道還我一個像樣的家庭?細看兩個我生命成長的家園,論信仰,夫家在困頓時依靠過教會,公公婆婆帶著兒女全領了洗,這個家理應較明白愛的道理,可是,耶穌似乎不在這個家族中;我原生家庭幾經數代,明確定下家人必須彼此相愛的規範,家人也習慣彼此關懷,雖沒有共同的信仰,卻似乎有耶穌長駐在家中保平安,所以現今社會離婚、嗑藥、酗酒、自殺、、、等社會怪現象大家族中似乎未曾聽聞。一家人十足有小小大同世界的架式,沒有聚集於一處的家人鰥、寡、孤、獨、殘、疾仍可以彼此互相照料,家人關係緊密。原來基督信仰是行為表現,不是行式或裝飾, 我們可憑他們的果實辨別他們:荊棘上豈能收到葡萄 ? 或者蒺藜上豈能收到無花果 ? 瑪 7.16 所以耶穌說不是凡向我說『主啊 ! 主啊 ! 』的人,就能進入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瑪7 .21
家人仍強烈的對我表示別活在理想中,並認為家族人相親相愛是夢想,不可能實現,那是從前的社會結構,許多朋友也勸我別吃力不討好,那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基於美好的生活經驗和信仰的確定,我堅信「家人和愛中間只有等號」的信念永遠不該「退流行」,那是,對子孫的責任,也是對社會責任的分擔。如此對祖先的敬禮好像也堪稱環保,數百人的家族,墳只同一處兩座,對地少人多的島嶼也算貢獻。我信仰根基著得晚,我問老公,我們所信仰的天主難道不同一個嗎?天主是愛,祂要我們愛祂在一切之上,祂要我們彼此相愛不是嗎?家人骨肉就憑血濃於水就該彼此珍惜,是否更該永繫情緣?我的生命經驗告訴我「愛」和「血脈家人」中間只有等號,怎麼可以將金錢、利益、權勢、、、、放在家人骨肉之前?家人告訴我你們是長子你懂你就自己傳承吧!這般家族如何傳?為唯一尊親只看其錢財,為手足不能和睦共處,我們的表現就像失了味道的鹽,所有家人間彼此沒有愛憑什麼傳?要傳什麼給子孫?祖先祭祀不是裝飾擺樣子的,家人不能互相珍惜友愛,祭祀的行為毫無意義!我聽到公公未亡便要上法院請求分割公公名下僅有一棟房產的家人說誰也別管誰,公平分開各管各的,公平就好!
無助的我不津要問天主何謂公平?、、、、、無論種種理由,若真愛家人的話,該明白為家人什麼才是真公平呢?絕不能只看自己目前所有的,我的成長經驗也告訴我,一個家的完整該從世世代代祖先至世世代代子孫,人要從愛家人中培養愛的能力,我要求老公站上公公立場看這事,想一想,老人家若清醒會希望看到子孫不和睦、彼此不合心、彼此不相愛嗎?我們這樣表現為老人家公平嗎?再站到兒孫立場看看他們,現代人越生越少,若家人不串聯成一體互相照顧,是否可能更容易一個個凋零?拆除子孫原有的人脈資源為他們公平嗎?前些天在網路上看到一位血友病患為找尋血親大費周章的故事,覺得非常同情;也常看到孤苦無依老人,不願離開住處接受安養照顧而孤伶伶死於家中數天才被發現;還有許多自主能力較強、不自覺踩踏他人或家人而功成名就的「強人」,老年反而往往無依無靠;而憂鬱者日多,犯罪者眾,台灣監獄處處卻大都人滿為患、、、、種種社會現象,若這些人的血脈家人關係緊密是否就不致如此可憐了。可是,老公只在後悔不曾努力建立像王永慶般的企業王國,若他財大氣就可以大,...他仍在基督外找解救,我卻要說若他真認識基督,何需如此?
「完整的家庭觀」應是歷經家族歷史斷層的許多現代人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功課。現在社會的多舛現象值得我們從家庭結構的完整與否看到社會事件的根源,不可硬推說是工商社會必然情形,「愛是加法,家法是愛」,數算「愛」要從家人開始,你愛的血脈家人範圍活者有幾代?幾人?已亡的有幾代?這是我們華人和名哲愛家不變的定論,觀察其深、廣度,從這數據檢視自己愛的能力吧!看看自己愛的基礎能力是多寬廣、多深厚,在這裡必須先明確界定以骨肉家人為測量準則,因為,現在我們討論的是家的重建,它等同「愛的能力」重建,是要向天主交帳的生命「作業」,暫不關職場上的豐功偉業。我們家在台灣才三代人已岌岌可危,彼此幾乎照應不到了,您府上呢?您們來台灣是第幾代呢?家族歷史誰說得清?同一家族人可以聯絡到那些人?大家都好嗎?清明掃墓時看到許多無主孤墳,其實,他只是被家人遺忘了,因為,許多家庭沒有系統規劃整理家族,於是,祖先祭祀流於形式,子孫四散彼此也沒了聯繫,由家族統整看社會問題,比漫無止境的怪政壇亂象實際得多,因為,我老早就察覺許多政壇大老弄不清自己血緣傳承自何方,信不信他對家人的聯繫一定少於四五等親或四五代範疇。我們是該想想現在交通、通訊都方便,什麼原因使骨肉親人彼此不相來往?這樣的家族、如此身教怎能養育出感恩惜福的子孫?
正義的功效是和平,公平的碩果是永恆的寧靜和安全。(依 32.17 )因相愛而成立家庭之初,誰不希望家是「永恆的寧靜和安全」?一個孩子呱呱落地起,誰不希望他有「永恆的寧靜和安全」的家?我經歷過家庭給我長久的寧靜和安全了,那也仍是現在進行式,從未改變,為什麼我們要說這是一定不可能的事?這樣說法是否背叛和否認上主,轉背離開我們的天主,說了欺騙與反叛的話,從心中說出虛妄的言語;因此公平被制止,正義立在遠處,真誠在街市上仆倒於地,正義不得進入家庭。使真誠消逝了,避惡的人蕩然無存?(依 59.13-15 )天主是愛,骨肉親人是人參與天主造化工程的果實,是天主最大恩賜,也是天主定下不能改變的人際基礎,尤其現代人是在自由意願下,彼此相愛才組成一個家,大都真正的愛過,在真誠付出後兒孫相繼報到,那麼愛的培植、養護場所捨棄家園,那裡還有更佳場地?學校、教會、教育、、、、似乎可以補強家族的缺失,卻無法替代家族的功能。愛必須保持傳統,愛一定要凝聚,從家人開始,它不該是現在工商社會所不容,也不可以是現代人所不屑的,祈求耶穌到所有家族中為王,祂是愛,每一家族有祂做老大,現實社會中黑白兩道的老大將無所遁形。 為自己及家人祈求更多福份吧!因為,我們必須真正生活在主恩中,才配說主要我們說的話,若我們全家沉浸於主寵中,信仰明確,我們便不用言詞做福傳了。
如有人不照顧自己的戚族,尤其不照顧自己的家人,即是背棄信德,比不信的人更壞。弟前 5 . 8
假使寡婦有兒子或孫子,她們就應學著孝敬本家人,報答祖先,因為這是天主所喜悅的事。弟前 5 .4
所以,我們一有機會,就應向眾人行善,尤其應向有同樣信德的家人。迦 6 10
已領天主聖洗的人啊!你已不再是外方人或旅客,而是聖徒的同胞,是天主的家人;已被建築在宗徒和先知的基礎上,而基督耶穌自己卻是這建築物的角石,靠著祂,整個建築物結構緊湊,逐漸擴大,在主內成為一座聖殿;並且靠著祂,我們也一同被建築,因著聖神,我們將一起成為天主的住所。弗 2.19-22 從愛骨肉親情開始檢視自己愛主的寬、廣、深、厚程度吧!讓愛從生活中復活,不要讓耶穌永遠掛在十字架上,並使自己和家族蒙羞!
厄則克耳先知說天主之所以懲罰以民,是因為他們犯罪褻瀆了他的聖名( 20 章),先知列舉了以民歷代不忠受罰的事( 16,20,30 章),也說明天主的審判是公義的︰誰犯罪,誰該受罰,若人知過悔改,天主必仁慈寬恕( 18 章)。生活於美麗寶島上的親愛主內家人,我們忽視天主定下的、不可改變的血緣家族必需彼此相愛的定規,是否就是亂象根源?先知再三強調的一點︰天主懲罰犯罪者,使他們國破家亡,流離失所,是為了叫他們改邪歸正,承認雅威是他們的主宰。他們歸正之後,天主就由各地將他們領回,使南北統一,那時就有新聖殿、新禮儀、新聖城。天主是愛,祂才該是人性的主宰,家族的中心,若任由斷層歷史造就家族的零亂、個人的張狂,那麼,何時才能有天主的正義和公平?台灣社會什麼時候才有 永恆的寧靜和安全?小小大同世界,有祂為王不是夢!從個人出發→家庭→家族→鄰里→社會、、、、、我們從家人開始共同讓愛凝聚、復活、成長,光榮歸永生永王的天主!
祈求天主讓我們真心臣服於祂,並寬赦我為更多家族的圓滿而隨基督走苦路的家人,求天主使我們能確實執行祂愛人如己的命令,真愛祂於萬有之上,因此家家戶戶以祂為王,所有看見基督的家族代代子孫可以是祂的光榮!各家族並能以愛凝結祖先代禱的力量,家家戶戶所有生者、亡者可以永遠闔家歡躍於主前!憑靠耶穌基督之名這樣為所有家族祈求,阿們!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